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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层建筑遮挡采光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7-12-15 22:48:54    当前栏目:房产咨询    来源:    阅读:

  这些年来,随着城市房地产建设的迅猛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多,城市用地日趋紧张。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一些开发商纷纷将房屋楼层加高,二三十层的高楼都已经不再罕见。住宅楼越改越高,当然会影响到周边较低房屋的采光,从而引发大量纠纷。南京房产律师在处理住宅采光纠纷方面已经具有多年经验,应广大业主要求,现将超高层建筑影响采光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分享如下,仅供参考。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明确规定,建筑物施工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而是否妨碍了建筑物的采光和日照,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即在冬日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以每一栋建筑物的最底层窗户的日照为准。当然,中国南北方的日照条件以及生活习惯都有很大不同,上述国家标准仅为建筑物建造时的设计标准,并非确定是否侵犯采光权的强制标准,是否侵犯采光权仍应按照各地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加以确定。比如,北京等城市就是以建筑间距系数和最小距离作为判断是否侵犯采光权的标准,但是各地的相应系数可能有所不同。业主应当查询并了解本地对于采光权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该规定实际测算自身采光和日照被影响的状况是否符合该规定中侵犯采光权的标准。

  另外,对于同一开发商所建造的不同住宅楼之间互相遮挡从而侵犯业主采光权的情形,业主首先应当查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采光、日照的相应约定,另外也可以翻查开发商所提供的楼盘说明书、广告等文件中是否对采光、日照作出了具体承诺。如开发商在上述文件中确实作出过具体承诺的,则应承受约束,对于无法提供承诺的采光条件的,业主可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南京房产律师所代理的侵犯采光权案件中,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大部分案件都以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业主或者双方调解结案,这主要是因为律师积极从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寻找采光、日照的标准依据,并搜集证据证明业主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法官在判决此类案件时,不但要看是否违反了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客观标准,还要看业主生活是否实质上受到影响。业主如因阳光被遮挡而长年无法晾晒衣物,也无法晒太阳,健康受到影响,则可以认定为业主生活受到实质影响。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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