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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7-09-11 09:10:32    当前栏目:房产抵押    来源:    阅读:

  能否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下产生的一项土地上的权利。通常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一种,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担保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而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卖价格优先受偿。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担保具有两项职能,一是保障债权实现,二是促进商品流通和资金融通。众所周知,现在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莫过于资金不足,如何扩大融资渠道获得足够的资金,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都成了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任务。在后危机时期,我国应重视内需对经济的拉动,而农村问题又对内需有着较大的影响。

  南京房产律师强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民所拥有的全部财产中所占比例极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既能保障债权得以实现,又能使农民筹措大资金,从而缓解农民借款的矛盾,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所以,建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金融担保制度具有现实的意义。另外,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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