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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纠纷:掌握法律依据可协商解决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7-12-30 18:05:42    当前栏目:房屋继承    来源:    阅读:

  南京房产律师虽然平时诉讼业务非常繁忙,但也经常抽出时间来接待当事人的询问,耐心地为他们解答问题。南京房产律师认为,能够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的纠纷,应该先尝试非诉讼的方式,而并非一定要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

  最近南京市鼓楼区的王先生向南京房产律师咨询一起房产继承纠纷。王先生告诉南京房产律师,王先生的父亲在2010年去世,母亲在2016年去世,王先生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是位于鼓楼区的一套老公房,面积大约70多平方,目前周围地段的相似房龄的房屋,大致可以卖到两百多万元。王先生的父母一共生了六个子女,其中有两个在国外,两个在外地,王先生父母一直和王先生夫妻居住,王先生对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王先生父亲去世之后,其所用的房产份额没有进行分割,但王先生母亲在去世之前,找了两个邻居,其中一个担任见证人,一个担任执笔人,为其制作了一份代书遗嘱,王先生的母亲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并且按了手印。王先生的母亲在遗嘱中明确表明,她所居住的房屋留给王先生,其他子女协助王先生办理过户手续。王先生的母亲去世之后,王先生向其他兄弟姐妹公布了这份遗嘱,并请求他们协助自己办理过户手续,但其他兄弟姐妹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合理的份额,而且父亲对于这套房子所拥有的份额并没有进行分割,打算将王先生诉至法院。

  南京房产律师进行思考之后,告诉王先生这样的一种遗产的处理,应该先尝试和兄弟姐妹进行协商。王先生表示愿意聘请南京房产律师,在协商过程中为自己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于是,本律师陪同王先生和他的兄弟姐妹坐下来,就遗产的分割进行了协商。本律师向王先生的兄弟姐妹指出,王先生父亲的遗产确实未曾分割,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房子的1/2属于王先生父亲的份额,由兄弟姐妹六人和王先生的母亲各继承一份,每人可以继承房子份额的1/14。但王先生常年和父母居住在一起,对父母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让父母得享天伦,如果此事闹上法庭,法官很有可能酌情判决王先生多分财产。而王先生母亲所拥有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王先生,已经在王先生母亲代书遗嘱中明确地加以表明,完全是合法有效的。听了南京房产律师的一番分析,其它五名兄弟姐妹陷入了沉思,最后纷纷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此事。王先生也非常大度的表示,兄弟姐妹的亲情是最重要的,愿意按照目前的市值和其他兄弟姐妹应当继承的份额,用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最后六人就补偿的数额达成一致,其他兄弟姐妹协助王先生办理了房屋过户,此事圆满解决。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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