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餐饮商铺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1 08:27:00 当前栏目:房屋租赁 来源: 阅读: 次答:律师建议,一定要夯实调查工作,调查工作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对出租方调查:承租方可以通过查验房产证及相应身份证件来确定出租方是否享有出租的资格。如果出租方不是房屋的权利人,则承租方一定要取得该房屋权利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以避免转租合同将来被解除的风险。
(二)对租赁房产调查:
1 、承租方应根据租赁房屋的目的调查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如果非居住使用,必须确保承租的房屋类型为商业性用房、土地用途为非住宅性质。否则,营业执照无法办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 、建议承租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了解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典当等情况,最好不要承租这些所有权设限的房屋。
3 、查清该房屋是否已经存在租赁登记信息。如果存在,将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营业执照的办理,最终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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