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当前位置: 南京房产律师姬传生 > 文书实例回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案件)

回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案件)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9-02-12 11:48:06    当前栏目:文书实例    来源:    阅读:

  回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姬传生,男,(2018)****号案件上诉人,通讯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4A-11楼

  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提出的请求***法官在(2018)******号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回避的申请,现提出复议申请,请求***高级人民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及理由:

  一、***法官违反行政诉讼法87条应当全面审查一审判决的规定。本案被上诉人没有答辩,案件争议没有明确,但审判长自行归纳争议焦点,在上诉人明确应当依据行政诉讼法87条规定将一审判决审查作为争议焦点的情况下,不审理一审判决,故意违法。。

  二、***法官违反行政诉讼法第10条当事人有权辩论的规定。案件审理中,不让上诉人针对征收决定发表观点,甚至粗暴打断上诉人发言,限制上诉人辩论权利。

  三、***法官违反行政诉讼法第8条当事人地位平等的规定。

  1、案件审理中,***法官主动要求被上诉人提供证据,却不交给上诉人质证发表意见,明显偏袒被上诉人,不能平等对待。

  2、上诉人要求举证证明案涉房屋土地规划是房产开发,被***法官制止,不让出示。

  四、***法官自行宣布自己是主审法官的做法损害司法权威。

  《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显示,***是(2018)* ****号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长,***是主审法官。在没有书面告知的情况下,宣布自己为主审法官,之后进入庭审程序,做法不妥。

  五、***法官明显针对申请人。

  之前***法官主审申请人的两个上诉案件,即使是申请人明确案件事实不清的事实理由,他也不开庭审理。

  在****法官作为主审开庭审理申请人上诉案件时,***法官直接宣布自己是主审法官,故意倾向明显。

  六、***法官自相矛盾。

  被上诉人主张自己没有征收范围、征收范围应当由国土局确定,***法官主审的(2016)* ****判决确认支持其主张。

  在本案中没有国土局提供证据证明征收范围,被上诉人认为申请人房屋在征收范围内,***法官拒绝申请人陈述主张的做法是在令人愤怒。

  申请人对贵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口头作出的驳回我(申请法官回避)的决定不服,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请贵院作出公正公平的复议决定。

  此致

  ***高级人民院***院长、院长办公室

  申请人姬传生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具体证据请参阅2018年12月18日庭审录像
      本文行政诉讼案件回避复议申请书网址http://www.zylsw.com.cn/lvshiwenshu/2350.html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Copyright © 姬传生律师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